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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杞县人民影剧院广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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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政〔2020〕144号
杞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杞县人民影剧院广场景观工程建设
项目的批复
金城街道办事处:
你办上报的《关于申请杞县人民影剧院广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杞金办〔2020〕8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实施杞县人民影剧院广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二、请你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该项目后续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此页无正文)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