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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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政办〔2021〕30号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杞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议案建议和提案222件,其中交政府系统办理218件(议案建议83件,提案135件),占总件数的98.2%。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加快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作为推动政府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完善、规范的办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要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答复代表和委员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注重质量,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扎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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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对代表、委员过去多次提出,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议案建议、提案,要说明缘由,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各承办单位要在全面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把握和筛选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要把涉及民生问题、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建议和提案,作为办理重点,认真研究解决。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切实了解代表、委员提案、提议的意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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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办公室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或者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再行文答复。对代表、委员对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又提出新问题的,承办单位应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规定重新答复;对所有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复文要符合政策,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三、规范办理,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县政府关于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收到议案建议和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规定的行文格式(见附件)答复代表和委员。县委深改办(督查局)要加强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督办机制,把握关键环节,掌握办理进度,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几项具体要求
(一)承办单位接到议案建议和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
(二)答复文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按规定格式打印成正式文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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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分别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代表或委员。
(四)对议案建议的答复文应寄送所有代表,对提案的答复文只寄送前三名提案人,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县委深改办(督查局)各1份。
(五)反馈表要同正式答复文一并寄送代表或委员,由代表或委员签明意见后,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县委深改办(督查局)各1份。
(六)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单位,要积极办理,狠抓落实,并及时向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汇报办理情况,经常与代表、委员沟通,满意率要达到100%。
(八)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要及时办理,并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
附件:
1、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行文格式;
2、答复政协委员提案行文格式。
2021年9月23日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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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建议 提案 办理 通知
附件1
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行文格式
※※※字〔2021〕※※号
签发人:※※※
关于对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议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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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2021年※月※※日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县委深改办(督查局)
附件2
答复政协委员提案行文格式
※※※字〔2021〕※※号
签发人:※※※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2021年※月※※日
抄 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委深改办(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