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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杞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杞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杞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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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杞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杞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金城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籍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学籍是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建设、招生录取、控制大班额、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控辍保学、学生资助等工作的基础,是学生体质监测结果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教科书征订、毕业证发放的依据,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更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客观公平地考核学生学业成绩,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随着流动人口子女的增多,学籍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因个别学校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规则意识不强、业务不熟等情况,造成人籍不符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教育满意度。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断增强规则意识、风险意识,切实保障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教育发展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落实省市学籍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

(一)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时,坚持“先办理转学手续后转人”的原则,转学手续是否办理完成,以学籍平台学籍异动完成为准。

(二)严格做好学籍新建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一人一籍、不漏一人”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新生学籍建立工作。义务教育阶段要按有关操作流程做好学籍新建及录取工作。小学起始年级学生建立学籍需经过家长同意,“非小学新生注册业务”(包括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再开启。因工作不作为导致学生未注册学籍的,先倒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后,定期补建学籍。初中毕业生须持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学生名单报教体局备案。高中阶段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做好学籍对接工作,要求三网统一。严禁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分离的“人籍不符”行为。

(三)严格转学程序管理

1.严格转学条件。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报教体局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起始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存在大班额班级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2.规范办理时间。原则上每年两次,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由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汇总上报,教体局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并办理转学手续后予以接收。坚决杜绝未经审批私自接收不办理转学手续情况的发生。

3.严格城区学校转入手续。所有民办学校学籍依据“减少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确保学籍只减不增。对于申请转入城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严格按照本校招生入学条件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向家长做好解释,并合理分流;初审合格后,带材料原件和异动业务申请表报县教体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城区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对于已无空余学位的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4.加强网上信息管理。凡经教体局审批同意转入的学生,双方学校应及时在学籍平台提交申请,一周内完成电子档案的办理。

(四)严格休复学管理

1.休学办理程序。学生因病长期治疗需办理休学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籍异动业务申请表,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和相关费用单据,由学校初审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休学申请。

2.休复学办理时间。休学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休学期限为一年。对于已休学学生,学校要建立工作台帐,休学期满后,及时通知学生办理复学或续办休学手续,复学手续在开学后1个月内办结。

3.休复学办理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休复学,办理时提前在下一年级内预留空余学位,严防因学生复学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

(五)严格执行学籍信息修改手续

根据学籍管理政策,学籍信息修改的依据是户籍信息,任何学籍信息的修改必须以户籍信息为基础,户籍信息未更改的,一律不得进行学籍信息修改。学籍信息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同时修改,身份证号只能修改一次。

普通中小学学籍信息修改,需提交以下材料:《开封市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修改姓名、性别、民族的,提供户口本

(原件、复印件1份);销户后重新落户需修改身份证号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销户证明(原件)。

(六)留级和跳级

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责令学生留级,一般不允许跳级。

(七)学籍查询

学生就读学校是学籍查询业务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校有义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服务系统“综合查询”功能为家长查询学籍,并准确、清晰地告知学生家长学籍状态;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到上级部门查询,学校作为学籍管理业务发起的终端,有义务向家长解释学籍管理规定,指导家长办理学籍业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籍管理员队伍建设。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学籍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学校领导干部要熟练掌握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学籍人员管理,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学籍管理员,并确保队伍稳定。建立学籍管理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学籍知识培训。

(二)强化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学籍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对于学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出生年月血型、病史、监护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严禁外传。每学年,学校要和学籍管理员签定安全保密承诺书。

(三)严格落实“一次办好”工作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学籍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让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只跑一次,其他审核流程全部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在线办理。对于网络办理有困难的家长,接收学校要积极指导、帮助家长完成在线办理。凡能通过学籍平台提交申请或进行审核操作的,不要求家长通过线下办理。开封市内转学,不要求家长提供纸质转学证明及盖章;对跨省市转学升学的,根据外省市需求积极提供相关材料。

(四)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对转学、休复学等学籍异动办理,各学校要认真审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县教体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在学籍管理中存在人籍不符、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转学、未经审批私自接收学生的及因违反规定导致重大信访、安全事件的,一经查实,全县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籍管理事关每一名中小学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处理好群众关心的学籍问题,妥善处理每一个个案,严禁拖延不报,敷衍塞责,以实际行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筑牢中小学教育根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杞县教育体育局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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