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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杞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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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政办〔202251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杞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杞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1221

 

杞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2027年)

 

为进一步改善杞县声环境质量,加强源头管控,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要求,结合城区发展现状,制定《杞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区划期限

  本次区划期限为5年(20232027年),其间若杞县县城、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或葛岗组团区规模或用地性质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对本划分方案进行调整。

  二、区划原则

  本区划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覆盖整个规划区。

(二)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三)单块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0.5平方公里。

(四)严格控制4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三、区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依据《杞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协调规划图(2009-2030)》而定,包括杞县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区域、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含新材料产业园区)、葛岗组团区。

  四、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 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1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及适用区域表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适用区域

昼间

dBA

夜间

dBA

0

50

40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55

45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60

50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65

55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a

70

55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区域

4b

70

60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注:昼间是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未划分0类区。

(一)1类标准适用区域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本区划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

2                声环境功能1类区划分结果一览表

区域

编号

区域名称

区域范围(边界)

备注

I-1

杞县西北部区

S327-城市规划用地北界-S213-经一路-S327

以教育、居住为主

I-2

杞县中部区

经一路-彭庄南路-S213-工业路-北环路-中山路-内护城河-杞县实验中学东界东侧70m-S213(马柏园)-银河路-兴隆路-S213-金城大道-经一路

以教育、医疗、办公、居住、城市绿地为主

I-3

杞县

东北部区

银河路-北环路-中山-金城大道-内护城河-建设路-G106-沙土岗村东-惠济河-G106-城市规划用地北界-银河路

以教育、居住、办公、城市绿地为主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本区划划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

3                声环境功能2类区划分结果一览表

区域

编号

区域

名称

区域范围(边界)

备注

II-1

新材料

产业园区

新材料园区规划的居住区,S316-幸福干渠防护绿地西边界-材料园区规划南边界-材料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东界

居住区、办公混杂

II-2

葛岗组团区

葛岗组团区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

II-3

杞县西北

部区

规划经八路-S316-S327-经一路-规划杞城路-规划经八路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

II-4

杞县北部区

经一路-彭庄南路-S213-工业路-北环路-银河路-城市规划用地北界-S220-经一路

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

II-5

杞县南部和东部

经二路-小蒋河-城市规划用地南界-城市规划用地东界-沙土岗村东-G106-建设路-内护城河-金城大道-中山路-内护城河-杞县实验中学东界东侧70m-S213-银河路-兴隆路-S213-工业路-经一路-金城大道-经二路

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区划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

4                声环境功能3类区划分结果一览表

区域

编号

区域名称

区域范围(边界)

备注

III-1

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部工业区

新材料园区规划的工业区

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区

III-2

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区

规划经八路-城市规划用地南界-经二路-金城大道-经一路-规划杞城路-规划经八路

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次划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1)国省干道

国省干道有3条,G106S220S327(不同路段称为S316S213)。

(2)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城市道路主次干路共计15,分别为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兴隆路、银河路、中山南街-北门大街、工业路、北环路、建设路、西门大街、东关大街、彭庄南路、金城大道、南环路。

3)县道

县道共计2条,X010X008

4)长途汽车站

长途汽车站1个,位于商贸街和工业路交叉口北部。

六、区划说明

(一)以区域用地现状为主,兼顾用地规划主导功能,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二)用地性质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划分1声功能区。

(三)用地性质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划分为2类声功能区。

(四)用地性质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划分为3声功能区3类声功能区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将国省干道、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4a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1)国省干道、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①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②相邻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③相邻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m

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六)交通服务区域长途车站规划4a

(七)目前已规划但未建成的道路,建成后道路两侧区域划分4a

七、实施与管理

(一)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本区划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执行。

(三)本区划由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负责解释。

(四)本区划自202311起施行。

 

附件:1.杞县声功能区4a标准适用区域名单

2.杞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

 

 

 

 

 

 

 

1

 

杞县4a类标准适用区域名单

道路名称

起点

终点

南北

经五路

S316

祥苑路

经四路

S316

南环路

经三路

S316

南环路

经二路

S316

金城大道

经一路

北环路

金城大道

S220

北环路

南环路

兴隆路

建设路

S220

银河路

北环路

S220

北门大街——中山南街

北环路

五里河镇

G106

北环路

S220

X010

S213

小蒋河

X008

S213

小蒋河

东西

S316-工业路-东门大街-

西门大街

经五路

东关村

北环路(北)

经四路

G106

北环路(南)

工业路

北门大街

建设路

工业路

崔庄

彭庄南路

经四路

S220

金城大道

经五路

东十里铺

南环路

经四路

五里河二中

长途汽车

商贸街和工业路交叉口北部

 

2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1日印发

 

 相关解读:《杞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2027年)起草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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