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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务 公 开
杞县公安局简介
杞县公安局始建于1948年10月,同1958年与县检察院、法院合并为杞县政法公安部,1960年2月撤部,复建杞县公安局。1968年2月,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杞县公安机关军事管理小组。1973年8月撤销军管,改建为杞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1981年4月恢复原称杞县公安局至今。杞县公安局现有正式民警390人,其中,党委成员12名,正科级民警8名,副科级民警48名,内设有指挥中心、政工科、宣传科、监督委员会、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警特警大队、经济侦察大队、治安大队、户证科、看守所、拘留所、保安公司、等14个科所队、下辖22个派出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全体民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社会稳定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执法意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充分履行职责,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相继开展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打击流氓恶势力、“收获”追逃、夏季打防攻势等专项行动和“金杞卫士杯”、“三打一创”、“中原卫士杯”竞赛活动,破获了2003年“3.19”特大系列抢劫案、2006年“6.5”系列抢劫杀人案等一大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重特大案件,有效维护了杞县政治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尤其是在今年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年中,杞县公安局被指定为公安部领导联系点,得到公安部祝春林书记、省厅秦省长、市局刘市长等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县局抓住机遇,以焦裕禄精神为指导,立足执法为民,坚持艰苦奋斗,工作中“把握灵魂、畅通血脉、打牢根基、创新机制”,努力打造“三个亮点”即:一是派出所民警工作方法;二是刑警坚持精神;三是交警执法形象。创新“四项机制”即:一是完善警务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警务协作机制;三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四是完善警务保障机制,使杞县公安局基层基础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00年以来,全局共有348个单位、635人次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其中荣立集体二等功8次、集体三等功19次,个人一等功 1 人次,个人二等功10人次,个人三等功83人次,3名民警荣获全国人民优秀人民警察称号,5民警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3名民警获“五一”劳动奖章,179个单位荣获省以上集体荣誉称号,杞县公安局先后被评为开封市文明单位标兵、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光荣属于过去,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豪情万丈,全体公安民警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务实拼搏,开拓进取,为杞县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济发展和百万人民的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夯实基层基础 建设平安杞县 ——访杞县县委书记翟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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