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政复〔2021〕59号
杞 县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实施杞县鞋服产业园区改造提质及
续建项目的批复
杞县统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实施杞县鞋服产业园区改造提质及续建项目的请示》(杞统祥〔202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收购开封果佳佳食品有限公司的资产(含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你公司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严格做好评估工作,确保收购价格合理。
二、同意你公司实施杞县鞋服产业园区改造提质及续建项目,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杞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 |
公安备案号:4102210200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