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草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2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消防救援大队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当前,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存在队伍属性和人员身份不明确,工资待遇和综合保障偏低,人员流动性大、车辆装备建设不齐全、队伍战斗力弱等问题。为落实省、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工作专班,牵头起草了该《方案》。《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进一步补齐队伍人员、车辆装备、待遇保障等方面的短板,不断提高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我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政策依据
《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消函〔2025〕10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汴政办〔2020〕11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汴政办发电〔2022〕4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25〕1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方案》立足于构建形成覆盖城乡、专业高效、多元互补、规范有序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消防安全环境。从队伍建设、队伍管理、队伍运行和综合保障等方面压实了各部门责任,明确县政府对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将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为政府重点项目予以推进。同步明确消防救援、人力资源、财政、教育、退役军人、自然资源、应急、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委、机构编制等部门具体职责,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发力,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建设高效工作格局。
《方案》重点围绕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总体目标制定了:队伍建设3条内容,队伍管理3条内容,固化队伍运行模式4条内容,综合保障措施4条内容。着力实现队站建设布局更合理,救援能力更强,综合保障更有力,形成更加完善的消防救援体系。
2025年7月22日
公安备案号:4102210200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