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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民政局关于《杞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杞县民政局关于《杞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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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民政局关于《杞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现就杞县民政局关于《杞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5年10月,省民政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民〔2025〕3号)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县级统筹敬老院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县养老事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特起草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民政局成立起草小组,并先后多次征求乡镇政府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结合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经县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提请会议研究。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杞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工作专班等内容,具体重点任务共四个方面: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精准定位功能包含修订专项规划明确功能分级。二是实施分类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包含全面评估摸底合并重组转型利用探索“公建民营”。三是改革管理体制,落实“乡院县管”包含明确权责清单做好资金、债务、协议移交、强化属地协同人员任命。四是创新运营机制,激发服务活力采取事业单位监管+国有平台企业直管+国有、民办养老服务企业管理运营模式。五是妥善安置人员,确保平稳过渡包含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配备服务岗位人员、统筹调配安置人头费“费随人走”。六是规范资产管理,明晰产权归属包含全面清查核算分类处置划转七是强化分散特困人员管理,增加集中照护率。

以上说明及《方案》,请予审议。

 

 

 

杞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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