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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关于印发《杞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杞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关于印发《杞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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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关于印发《杞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杞县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杞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2025年3月11日

 

 

 

 

 

杞县地震应急预案

 

 

 

 

 

 

 

 

 

 

 

 

 

 

 

 

 

 

 

 

 

 

 

 

杞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工作原则……………………………………………………… 1

2组织指挥机制………………………………………………………  2

2.1市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2-3)

2.2县(区)组织指挥体系………………………………………… 4

3地震灾害与应急响应级别…………………………………………  4

3.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 4

3.2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5

3.3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分级表……………………(5-6)

3.4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行动……………………………………… 7

4监测报告 …………………………………………………………… 7

4.1地震监测预报………………………………………………… 7

4.2震情速报……………………………………………………… 8

4.3灾情报告……………………………………………………… 8

5应急响应……………………………………………………………  8

 

 

 

 

 

5.1搜救人员 ……………………………………………………9

5.2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9

5.3安置受灾群众……………………………………………10

5.4抢修基础设施……………………………………………11

5.5加强现场监测……………………………………………11

5.6防范次生灾害……………………………………………12

5.7维护社会治安……………………………………………12

5.8开展社会动员……………………………………………13

5.9宣传报道与舆情引导……………………………………13

5.10灾害调查和评估……………………………………… 13

6恢复重建……………………………………………………… 14

6.1恢复重建规划……………………………………………14

6.2恢复重建实施……………………………………………14

7应急保障……………………………………………………… 14

7.1队伍保障…………………………………………………14

7.2技术保障…………………………………………………15

7.3物资与资金保障…………………………………………16

7.4应急避难设施保障………………………………………16

7.5宣传、培训与演练………………………………………16

 

 

 

 

 

 

 

 

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17 8.1有感地震事件……………………………………………17

8.2非天然地震事件…………………………………………17

8.3地震传言事件……………………………………………17

8.4邻市地震应急……………………………………………18

9附则……………………………………………………………18 9.1奖励与责任………………………………………………18

9.2预案管理与更新…………………………………………18

9.3监督检查…………………………………………………19

9.4以上、以下的含义………………………………………19

   9.5实施时间…………………………………………………19

 

 

 

 

 

 

1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 论述,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办法(试行)》《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杞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杞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其他地震影响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自行启动、立即应急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乡(镇)政府立即自动启动本级预案,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4.2果断处置,及时汇报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乡(镇)政府和成员单位党政负责人靠前指挥,亲自处置,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对震情、灾情、影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调动各种应急资源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同时,灾区所在地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等信息报上一级政府,同时抄报上一级政府应急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1.4.3统一领导、协同联动原则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 指挥、协调全县地震灾害应对工作。各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和团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联动。

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依靠广大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 动员与救助机制;依靠和发挥公安、消防、武装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2组织指挥机制

2.1县级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体系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指挥、协调、实施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 :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金融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接受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救灾的各项指令;领导、指挥、协调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向委、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方案;派出现场指挥机构;决定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派遣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指挥协调人员搜救和抢险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物资供应工作;核实灾情,下拨防震、救灾资金;组织开展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在指挥部领导下协调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担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乡镇级单位组织领导体系

乡级单位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应对工作;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地震应急救援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机构。

3地震灾害与应急响应级别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与其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I、Ⅱ、Ⅲ和Ⅳ级。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3.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自行启动,立即应急原则,县指挥部指挥长下达启动防震救灾I、Ⅱ级响应,进行防震、抗震、救灾的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及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市指挥部,派出地震现场指挥机构,并发动当地基层组织、单位、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开展搜救人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加强现场监测、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社会动员、宣传报道与舆情引导、灾害调查和评估等现场处置工作(视地震灾害情况增减) ;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省、市指挥部启动I、Ⅱ响应后,县指挥部在省、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防震、抗震、救灾工作。

3.2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指挥长下达启动防震 救灾Ⅲ、Ⅳ级响应,指挥部在省、市指挥部支持下负责响应处置,  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派出地震现场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开展搜救人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加强现场监测、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社会动员、宣传报道与舆情引导、灾害调查和评估等现场处置工作(视地震灾害情况增减) ,领导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分级表

 

地震灾害

等    级

 

分级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响应

级别

应急处置

实施主体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1.造成5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2.发生6.0级以上地震;

 

 

 

I

 

 

省指挥部

 

 

重大

地震灾害

 

1.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3.主城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Ⅱ级

 

 

 

市指挥部

 

 

 

 

 

较大

地震灾害

1.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3.主城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Ⅲ级

 

 

市指挥部

 

 

一    般

地震灾害

 

1.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Iv

 

 

市指挥部

3.4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行动

各乡、镇(街道办、集聚区)人民政府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立即报告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确定地震应急工作规模;做好工程抢险、人员救护与卫生防疫等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条件,安置和疏散受灾群众;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受、调配救灾物资和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建议;平息地震传言,维护社会稳定。

4 监 测 报 告

4.1 地震监测预报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地震趋势预测意见.推进地震预警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县的地震预警体系。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县与乡、镇级单位两级政府根据预报意见按照权限发布临震预报信息,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迅速将初步测定的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等速报参数电话上报至委、政府、市应急局等单位,及时续报地震监测、地震预警、地震烈度速报等信息有关情况,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

4.3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 社情等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抄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上报市应急局,紧急情况下以 电话等形式口头上报,事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教育、工信、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卫健等有关部门将及时了解和收集的本行业灾情信息上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 对地震可能造成的灾害情况进行快速评估,及时将掌握的震情、灾情、社情等有关情况上报委、政府和市应急局, 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5 应急响应

县、乡( 镇)级单位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按照预案和应急职责,迅速响应,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搜救人员

灾区所在地政府立即组织基层组织、成员单位和广大干部群 众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立即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及教育、住建、交通、水利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赶赴灾区参与营救,对灾区各类建筑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调配生命探测仪、大型吊车、起重机、担架等救援装备,组织搜救受灾被困人员现场救援队伍要在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成员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2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灾区所在地政府和县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心理疏导、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搭建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加强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和设备的调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医疗仪器安全保障;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转运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3安置受灾群众

 

灾区所在地政府和县应急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调配救灾物资,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

县民政局参与组织指导灾区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妥善安置, 做好遇难人员遗体接运、消毒、火化等工作,落实殡葬惠民补贴政策。

灾区所在地政府组织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建设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征用体育场、宾馆、学校等场地安置受灾群众;在受灾村乡镇、街道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确保救灾物资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县教体局指导遭受破坏学校的学生转移安置,适时组织学生复课,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成员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

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4抢修基础设施

灾区所在地政府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调运监测设备,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通信、电力以及灾区供排水、燃气热电、道路、铁路、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电力供应以及救灾人员、物资交通运输畅通。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根据灾区应急需要,县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 等社会力量安全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 非灾区县、乡级单位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成员单位: 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5加强现场监测

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对现场地震流动监测、恢复监测设施,实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提供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

县气象局组织气象实时监测,通报重大气象变化,为地震现 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成员单位: 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6防范次生灾害

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对地

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和险情,做好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灾区有关部门对灾区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协助灾区所在地政府采取污染防控措施。

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水库、堤坝、水闸等开展险情排查、评 估和除险加固等工作,做好堤防险情等次生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 持。组织开展黄河防洪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堤防险情等次生灾害抢险技术支持。

县应急局、县发改委及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组织对油气管线、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

质等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进行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

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

成员单位: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

利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7 维护社会治安

灾区所在地政府和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 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 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看守所等重点目标的警戒,做好涉灾涉稳风险监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 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县武装部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秩序。

成员单位: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8 开展社会动员

视灾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经公开募捐备案后,  市红十字、民政局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 热线电话,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灾情,并提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和接受捐赠款物分配方案建议,县应急局与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民政局会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按程序下拨。

5.9宣传报道与舆情引导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地震灾 害事件新闻报道、应急播报和宣传报道抢险救灾工作;加强舆情 引导处置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做好信息发布。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旅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5.10灾害调查和评估

灾区所在地政府、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 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数 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以及监测预警、 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害防治能力等情况向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报告,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核实,评估地震灾害损失,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

成员单位: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 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金融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6恢 复 重 建

6.1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以及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省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2 恢复重建实施

县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照《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明确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 应 急 保 障

7.1队伍保障

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必要支持保障. 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卫健、应急等部门,加强本行业本领域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发挥骨干力量作用。

进一步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救援突击力量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建设灾情速报平台,拓展灾情获取和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地震灾情获取能力。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灾害紧急救援、损失评估、地震烈度判定等提供人才保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7.2技术保障

县应急局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实现省、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地震现场技术系统互联互通 ,确保县指挥部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县 应急部门的高效指挥。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建设地震应急响应平台,强化监测数据处理分析能力,提供地震速报、震情研判和应急响应决策服务等信息。加强应急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协同会商、态势分析等业务系统建设,提供灾情信息保障服务。

7.3物资与资金保障

卫健、应急、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抢险救灾必需的生活救助物资、抢险救援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专用物资的储备、供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负责安排、拨付县应急救灾补助资金,并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

7.4应急避难设施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合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加大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 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 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正 常使用。

7.5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广旅、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防震   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应急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县应急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演练计划并通过开展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基层组织等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8.1有感地震事件

县内发生4.0级以下、3.0级以上有感地震后,县应急局值班人员迅速将初步测定的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等速报参数电话上报至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县应急局防震减灾指挥部及时将震情、社情等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应急局。震区所在乡政府启动本级地震应急响应。领导、指挥和协调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协助灾区开展震情调查、地震现场监测与趋势会商等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8.2非天然地震事件

发生2.0级以上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非天然地震,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开展调查,了解非天然地震事件性质、震感强度、范围以及社会反应等情况,由县应急局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应急局。

8.3地震传言事件

当县内出现地震传言、误传事件,并对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 秩序造成影响时,传言、误传发生地等事件,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应当将地震传言、误传事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分析传言、误传起因,提出平息地震传言、误传事件的意见和建议, 指导当地政府开展调查、宣传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传言发生地政府应当组织宣传、网信、公安、应急等部门做好传言、误传事件的调查和地震科普、新闻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误传事件。

8.4邻县地震应急

地震发生在邻县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根据初步判定的震情、灾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9

9.1奖励与责任

对在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准备、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 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准备、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编制。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统筹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局备案。

乡级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局备案.

9.3 监督检查

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乡镇级有关部门以及重点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4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杞县地震应急预案流程图

 

 

 

 

 

 

 

 

 

 

 

 

 

 

 

 

 

 

 

 

 

附件2杞县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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