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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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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参保手续的办理程序

新参保人持在编招工表或工作调动表复印件,调动工作后工资处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二张交征缴股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征缴股初审并核定缴费基数和应缴金额签经办人章后转稽核股复审。稽核股对参保人资料、缴费基数、缴费数额进行稽核审查,审查无误后加盖新参保人员审查稽核专用章后转财务股缴费,财务股开具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票据要注明经办人及收款人)并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稽核股凭养老保险专用票据填写个人缴费卡片存档。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档案室查询缴费情况,如欠费需到征缴股核定缴费基数和缴缴费额,征缴股经办人签章后转稽核股复审,复审符合转移条件的复审人签章并转财务补缴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当事人需提供接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函和银行帐号)。

    3.养老金正常缴费程序

    征收股预审缴费基数(有无新参保人员)上缴费化名册,加盖填表人章转稽核股审核,加盖审核人章转财务股缴费,填写养老保险手册,加盖收款人章,转档案室上个人缴费卡片。

    4.参保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程序

    退休到龄拟办理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将个人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交到县人社局机关事业保险股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材料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稽核股,稽核股审核无误后加盖退休审批稽核专用章,经办人签章后转市社保处审批,市社保处审批后转县人社部门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稽核股对人事部门进行核准,签署意见交由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股发放,我局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

    5、退休人员死亡注销办理程序

    家属需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骨灰寄存证、户口注销证明、单位证明信、退休证、医学死亡证明材料。到我局稽核股进行审核登记,审核无误后转财务股办理丧葬费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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