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8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范围(区)划分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划定杞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
一、区划对象
此次区划杞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共8个水源地,具体为:裴村店乡供水厂、西寨乡供水厂、泥沟乡供水厂、平城乡供水厂、官庄乡供水厂、板木乡供水厂、高阳镇供水厂、沙沃乡供水厂。
以上水源地均为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1.裴村店乡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3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
2.西寨乡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水厂外周小集村3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3.泥沟乡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3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水厂外耿寨村4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4.平城乡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水厂外聂庄村西侧3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水厂外白丘北村4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水厂外郝寨村5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5.官庄乡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
6.板木乡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
7.高阳镇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水厂外3号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8.沙沃乡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为中心向外延伸30米至水厂厂界的区域。
三、监督与管理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规定的Ⅲ类标准。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目前水井外30m范围内,建/构筑物保持原状,此范围内产生的污水(含初期雨水)和生活垃圾均需集中进行收集处理,考虑饮用水安全,在水井外30m范围内严格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管理,不再规划新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准在此区域内从事可能污染地下水的一切经营活动和其它活动。
在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区)周边100m范围内,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卫健等部门要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提请县政府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以下工作:①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界限标志,并及时维护,保证界限标志完好无损;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隔离防护设施;③纠正、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④加强植被的保护和管理,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三)强化环境监测评估
为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会同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卫健等部门对县域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进行评估,把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对监测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各乡镇水源地水厂应制定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应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变更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或水源井水量无法保证时,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水利局要及时提请县政府调整保护区范围,限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杞政〔2020〕4号
杞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杞县8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划分方案的
通 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杞县8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2日
公安备案号:4102210200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