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政办〔2025〕9号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
附件: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 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杞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规划(2025-2026年) |
杞县农业农村局 |
2025年第一季度 |
2 |
杞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
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2025年第二季度 |
3 |
杞县6个小区红线内基础配套保障性安居工程 |
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第二季度 |
4 |
公交车运营特许经营权 |
杞县交通运输局 |
2025年第三季度 |
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 26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