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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机构变更的公告

杞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机构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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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及开封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函》要求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划入杞县司法局。日起,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杞县司法局递交材料。

一、当面提交

  址:杞县金城街道南环路中段司法局斜对面

二、邮寄提交

 址:杞县金城街道南环路中段司法局斜对面 

收件人:行政复议应诉

邮政编码:475200

联系电话:0371-28908037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三、网络提交

网址:https://xzfy.moj.gov.cn/或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

因行政复议机构变更给广大群众和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杞县人民政府

                                 202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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