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及开封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函》要求,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划入杞县司法局。即日起,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杞县司法局递交材料。
一、当面提交
地 址:杞县金城街道南环路中段司法局斜对面
二、邮寄提交
地 址:杞县金城街道南环路中段司法局斜对面
收件人:行政复议应诉股
邮政编码:475200
联系电话:0371-28908037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三、网络提交
网址:https://xzfy.moj.gov.cn/或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
因行政复议机构变更给广大群众和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杞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公安备案号:41022102001045
